公告

公告

學程結業、保留、放棄申請事宜

 請下載附件檔案,並依規定辦理!

此外

依輔仁大學學程設置辦法規定

1.未事前申請學程,但畢業前修畢學分學程規定應修科目與學分者,得檢附成績單以書面向各學程設置單位申請資格認定,經該單位核定通過後取得學程資格。

2.經學分學程設置單位核定且修畢學分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,由本校發給學程學分證明書。

 

若已按產業智慧與資料決策學分學程相關規定,修完相關科目與學分的同學,

不管是否有事先申請本學程,皆可申請本學程學分證明書,請按公告之結業申請流程進行申請

 

學程窗口: 許珊珊小姐  [email protected]  29052736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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