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年5月29日108學年度第8次院務發展委員會訂定
109年11月04日109學年度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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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 管理學院(以下簡稱本院)為整合各系、所、學程及研究中心之研究、實務與教學能量,進行各類產學實務研究及推廣,
培育具實作能力之人才,特設置「產學實務研究及推廣辦公室」(以下簡稱本辦公室)俾使本院之研究與教學能於實務上
創造價值。
第二條 本辦公室工作項目如下:
1.策劃與承接產學合作、政府委託…等各類實務或研究專案。
2.設計並推廣企業或政府之人才培訓專業課程。
3.提供企業所需之各類專業相關諮詢服務。
4.推動產學聯盟,活絡產學合作鏈結。
5.協助產學實務研究,多方推廣產學研究成果之應用。
6.協助教師運用產學實務研究專案進行教師產學升等。
第三條 本辦公室建置產學專案所需之基礎平台,包含結構化資料蒐集系統、非結構化資料、分析軟體及各類企業營運軟體…等。
第四條 本辦公室設置主任一人,由院長任命。院長、副院長及各系所學程主任為本辦公室之諮詢委員。
第五條 本辦公室基於業務需要和財務狀況,得約聘專兼任行政人員及助理等。
第六條 本辦公室為開闊視野、增強研究與發展能量,得邀請校外學者專家擔任特約研究員。
第七條 本辦公室由主任召集,不定期召開會議與籌辦各項活動。
第八條 本辦公室之經費自籌,專款專用。經費來源包括:各項研究計畫經費、外界捐贈與其他,所得經費用以維持本辦公室各項
人事、設備、業務、日常營運及增加研究與發展能量所需等支出。
第九條 本辦公室設置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,報請院長核定後公布施行。修訂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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